
1、我国期货交易所目前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直接在交易厅内进行交易和参与管理,非会员单位和个人要通过会员单位的代理才能参与交易。

2、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只要先缴纳相当于商品总值5%~10%的担保资金,就可以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如果不进行实物交割,现货商则不存在转移商品所有权的问题。

3、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要对每一资金账户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其他费用进行结算,并进行相应款项的划拨和追缴。

4、期货交易实行每日价格波动幅度最大幅度限制制度,也叫涨跌停板制度。该制度规定期货合约在每一交易日内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特定的价格制度,以控制市场风险的无限扩大。

5、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制度。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的不同情况制定会员可以持有该合约的持仓上线。并对超出上限的会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扩大。

6、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规定,当会员或客户在某合约上的投机头寸超过规定限额时,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和头寸情况。

7、期货交易实行实物交割制度,当交易的合约到期时,希望实物交割的交易双方需要按照规定交接实物商品的所有权和货款,了结尚未平仓合约的交易。

8、期货交易还实行强制平仓制度。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或其他违规交易的情况发生时,交易所有权对违规者的持仓进行强制性平仓,以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