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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产品

2012-08-01 17:080
       日前从陕西省西安市农业局获悉,明年起陕西省西安市将实施兽药准入制度,为此,西安市农业局已开始对全市销售、使用的兽药产品进行登记备案,以强化兽药的监督管理,遏制假冒伪劣兽药产品流通,有效地控制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确保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今后凡在西安市区域内销售兽药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兽药产品登记备案表》、《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认证书、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兽药产品标签原件等8个材料到市农业局进行认证,合格的给予备案,凭登记备案证明在西安市区域内销售。
 
  据悉,兽药产品登记备案手册有效期为一年,每年11月1日~12月30日进行重新审核登记。今年登记时间从目前开始至明年2月28日。届时,未登记备案产品须在30日内撤出西安市场,否则按假劣产品依法处理。市农业局将根据登记备案情况编制兽药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已经登记备案的产品,在农业部、陕西省兽药监察所药物抽检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将立即取消其准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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