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套期保值活动,在财务处理上需要遵循套期会计方法。
套期会计方法:以公允价值计量套期工具和被套项目,套期工具(期货、外汇、期权、远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与套期工具(期货、外汇、期权、远期)相对应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也在损益中确认公允的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是两者公允价值变动额相抵后的差额。
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或者债务清偿时确立的资产价值。
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举例:某企业对1000吨库存铜进行套期保值,即卖出铜期货合约200手,且符合确认套期保值的条件。假定其下单的价格为5万元,当月末的结算价为6万元,在不考虑手续费及税的情况下,其会计处理:
首先需要判断是否适用套期保值准则:计算套保效果:
1、套期工具的损失:1000×(-10000.00)=-1000万元
2、被套期项目的收益:1000×10000.00=1000万元;
3、套期效果:-1000.00+1000.00=0
套期效果100%。属于高度有效,如果其他条件也满足,可以适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
套期工具:
会计处理: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万元)
贷:套期工具 1000(万元)
被套期项目:
会计处理:
借:存货-铜100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万元)
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00万元
减: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00.00万元
对利润影响0.00
如果是现金流量套期,则在将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待预期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时,再转出调整销售收入,具体会计处理(略)。